甲方:
乙方:
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、誠信經營、共同發展的原則,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,就乙方經銷甲方聲學構件產品達成本合作協議。
一、合作范圍和期限
1.甲方授權乙方成為甲方的聲學隔音門及聲學產品的 地區 項目合作商;
2.未經甲方批準,乙方不能授權下級的經銷商經銷聲學產品;
3.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,在此期間內甲乙雙方聯合協作經營;
二、銷售要求
1.為保證銷售效果乙方須在公司視聽展示間內展示隔音門樣品;
2.本合作協議簽訂后乙方以隔音門產品市場定價的 %購進隔音門樣品壹樘進行展示即開始生效;
三、甲方權利和義務
1.協議簽訂以后,甲方將授予乙方授權書以證明其項目合作經銷商的地區。
2.甲方根據乙方市場銷售情況,提供必要的產品宣傳資料和技術支持;
3.為配合乙方所在市場的銷售工作,在相同條件下,甲方有責任協調其他經銷商,而乙方在上述區域有優先的機會。
4.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產品,如因甲方產品質量發生問題,甲方承諾給予更換或按照廠家的質量標準進行維修;
5.如因乙方違約或因乙方責任發生對產品品牌有負面影響的事件,甲方有權取消其經銷權,并保留相關賠償責任的法律訴訟;
6.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約,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,辦理完相關的交接工作后可解除合約;
7.甲方擁有其開發生產的隔音門產品的全部相關知識產權及利益,乙方不得仿制、研發、生產類似產品,一經發現,甲方有權隨時取消和約,并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保護法》相關規定對乙方提起民事及刑事訴訟;
四、乙方權利和義務
1.乙方要盡全力推廣代理產品,樹立產品形象。
2.乙方不得變相與生產或經營甲方同類產品的公司或個人合作;
3.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商業信息嚴格保密,未經甲方同意,乙方不可將其泄露給第三方。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合約,乙方與其他廠家合作時,不得使用甲方的技術自行生產與甲方同類的產品;
4.乙方如無故解除合約,需提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,辦理完相關的交接工作后方可解除合約;
5.乙方應配合甲方建立全國市場信息網,及時提供準確的市場和競爭對手的信息給甲方,在商務活動中積極配合甲方推廣和銷售甲方產品;
6.乙方應積極配合做好產品售后服務工作,如因乙方造成的客戶投訴等相關問題,甲方不予負責;
五、供貨價格及結算方式
1.乙方必須按照市場指導價格及限定價格進行調控銷售;
2.甲方必須按照經銷商折扣價供貨;
3.訂貨根據具體項目的購銷合同進行訂貨,確定訂貨后乙方支付甲方50%貨款進行訂貨;甲方加工完成后乙方支付50%尾款后甲方2個工作日內安排發貨;
六、交貨與運輸
1.由甲方安排統一物流配送,運費、保價費等運輸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;
2.乙方收到貨7日內應進行驗貨,如有異議,請及時聯系甲方。乙方逾期不予驗收,則視為驗收合格;
七、爭議解決
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,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,協商未果導致訴訟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點人民法院提起訴訟;
八、簽約事項
1.本合同未盡事宜,雙方可另行補充,但均以書面形式提出,并經雙方授權的代表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;
2本合作協議一式兩份,甲乙雙方各執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自雙方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 方: 乙 方:
法人代表:強君明 法人代表:
蓋 章: 蓋 章:
日 期: 日 期:
聯系方式:13241902523 聯系方式:
地 址: 地 址: